2008年2月16日山西天正能源有限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了为时2小时的《合同法》相关内容培训。
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有:
- 《合同法》的四大原则:自愿、公平、诚信、守法;
- 合同的形式、成立和生效;
- 合同的主体;
- 异议和异议期;
- 不安抗变权和防止损失扩大义务;
- 保障合同履行的两个武器;
- 无效合同以及合同的撤消和解除;
- 合同的争议解决;
- 日常业务过程的通知和证据保存;
- 代理出口、代理进口的相关条款;
- 案例分析
在培训中担任本次主讲的张律师就以上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,针对我公司的具体情况,对代理出口、代理进口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分析,并建议公司建立经济合同的范本,学会用法律手段保护公司合法权益。
张律师的讲课深入浅出,理论与实践结合紧密,赢得全体参加培训人员的好评。
|